公公将儿媳锤杀抑郁症杀人怎么判

来源:大律师网

公公将儿媳锤杀,还是当着年仅三岁孙女小翎(化名)的面!吴某某今年51岁,他把7岁的儿媳妇陈某杀害了,手段残忍,因为家庭琐事。

昨日上午,合肥市中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吴某某坚称儿媳妇没有死。昔日亲家现在成为仇人,死者父母请求法院判处吴某某死刑。

三岁幼童目睹爷爷锤杀妈妈

陈某住在肥东县撮镇镇,不和公婆住在一起,但与公公吴某某关系不融洽。

去年底十一月二十九日清晨,吴某某赶到儿媳家,准备接三岁孙女上学。但是,吴某某一见到陈某,就想要杀她。他用一把羊角锤击打陈某头部,还用手掐捂陈某的颈部口鼻部,让陈某死亡。

这一幕可把三岁的小翎吓坏了,“爷爷用锤子打妈妈的脸。”

杀人者庭上说物证是办案人员搞的

悲剧发生后,吴某某将门窗反锁,并一直南侧卧室走动,念念叨叨的。这时,小翎在北侧房间的床上哇哇大哭。

昨天上午,合肥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当吴某某进入法庭时,死者的父母哭着大骂。

检方指控吴某某杀害陈某。然而,在接受审讯时,吴某某说了一句惊人的话,“陈某没有死”。公诉人出示物证等证据时,吴某某说,“这些都是办案人员带来的”。记者注意到,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吴某某的身体都在颤抖。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被告人吴某某患有反复发作的抑郁症,犯罪时具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死者父母参加庭审差点都凑不齐路费

公诉人在量刑建议时表示,鉴于吴某某具有主动投案、患病的情形,可判死刑或无期徒刑。辩护人请求法院从轻或减轻处罚。死者父母请求法庭判处吴某某死刑,或者限制其减刑。

这个家庭悲剧使双方家庭的幸福都化为乌有。庭审中,死者父母的陈述更加令人揪心。

陈某老家在固镇县,家里很穷。陈某的父母提供证据,证明两人是当地的低保户。这场惨案之后,老两口往来两地,让原本就贫穷的家庭又重担。她们对法官说,这次来合肥参加庭审,车票都差点买不起。

诉讼中,两人共提起附带民事赔偿89万元。

由于案件的复杂性,法庭将择期宣判。

抑郁症患者杀人犯法吗?

犯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抑郁症,一般情况下这样的人并没有丧失认知能力,责任能力,他在做出杀人的行为时是清楚明白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当然,如果鉴定确实是抑郁,可以作为量刑的依据,但不影响对他故意杀人的定罪。

抑郁症杀人怎么判?

1、犯故意杀人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如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民愤极大如犯罪人恶贯满盈,群众强烈要求处死的故意杀人;等等。

、犯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司法实践,主要包括:

(1)防卫过当的故意杀人;

()义愤杀人,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处死,一般是父母对于不义的儿子实施这种行为;

(3)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一,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其二,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其三,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

(4)受嘱托杀人,即基于被害人的请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

(5)帮助他人自杀的杀人;

(6)生母溺婴,即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如果是因为重男轻女的思想作怪,发现所生的是女儿而加以溺杀的,其主观动机极为卑劣,则不能以故意杀人罪的情节较轻情况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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